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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项目结题】关于开展第六批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(思政专项)结项工作的通知

2022年07月28日  10:57 来源:本站 点击: [打印] [收藏] [关闭]

各有关单位:

      第六批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(思政专项)结项工作已经开始,现转发《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六批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(思政专项)结项工作的通知》(琼教思政〔2022〕10号)的相关要求,请各单位积极做好课题结题工作:

一、截止时间

     结题材料提交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上午,受理地点为虎扑nba龙昆南校区科研处社科项目与成果科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二、结项范围

     往年度获得立项的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(思政专项)。

三、结项程序

(一)课题负责人填写《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(思政专项)结项审批表》(见附件,下称《结项审批表》),连同最终成果及《成果简介》等相关材料送学校科研管理部门。

(二)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对课题负责人提交的成果材料进行审查,若成果材料真实且符合规范要求,则在课题《结项审批表》上签署明确、负责的意见,并将所有材料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。

(三)省社科规划办、省教育厅思政处对申请结项材料进行初审。初审不合格,不予受理;初审合格,予以受理并组织鉴定。

(四)省社科规划办、省教育厅思政处组织鉴定后,汇总鉴定意见和结论,并根据专家的鉴定意见和鉴定分数,综合确定成果的鉴定等级,做好结项工作。

四、结项材料要求

(一)纸质版材料

1、著作:著作(书稿)要求20万字以上(鉴定通过才能出版);装印规范、工整的书稿及《成果简介》一式3份。

2、系列论文:论文发表的刊物原件各1份及《成果简介》(含刊物封面、目录、论文等的复印件)一式3份。

3、研究报告: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课题,需要提交2万字左右的总报告和5000字左右的对策建议各1份。研究报告需要同时提交查重报告,查重率不得高于25%(含25%),对策建议须提前送省社科联编发《呈阅件》(报省领导和相关部门参阅),成果入编《呈阅件》方可提出结项申请。提交装印规范、工整的成果文本及《成果简介》一式3份。

4、课题研究成果,如有省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、相关实际工作部门使用采纳或送交相关部门领导批阅,还须附送领导批示、批阅或采纳证明复印件(一式3份)。

5、《结项审批表》一式3份。

6、《结项申请单(三联单)》(有经费资助的项目需提交)1份,填写完整后到科研处盖章,再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。

         以上纸质材料请统一装入文件袋,并打印《审批表》首页粘贴于文件袋封面。

(二)电子版材料

         以上提交材料的电子版于8月12日前打包压缩发至490334896@qq.com邮件,名称:“2022省社科(思政专项)结题材料+学院+姓名”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崔皓越        

电话:18389383631

邮箱:490334896@qq.com 

附件:http://f.hainnu.edu.cn/2022/0728/20220728123929623.rar

        1、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六批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(思政专项)结项工作的通知(琼教思政〔2022〕10号)

        2、结项审批表

        3、结项三联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