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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科技报告】关于填报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科技报告的通知

2019年11月14日  10:55 来源:本站 点击: [打印] [收藏] [关闭]

有关单位、项目负责人:

        根据海南省科技厅及《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》(琼科〔2018〕69号)的要求,在研的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必须填写年度科技报告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填报范围

        目前在研的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(含创新团队项目)须于2019年11月25日前完成年度科技报告填报。

二、填报流程

        年度科技报告采取网上在线填报、提交,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。具体填报流程如下:

        项目负责人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(http://218.77.186.200/egrantweb/),依次点击“科技报告”→“填写科技报告”进行在线填写并提交。其中“承诺书”由项目负责人和报告编制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,确保清晰可辨。

三、其他说明

        根据《海南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未按要求及时呈交或拒不呈交科技报告的项目,按“不通过验收”处理,请相关单位、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年度科技报告的编制和呈交工作。

 

        联系人:韩老师     65805628

 

 

 

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

2019年11月13日